美国有《数字千年版权法》法规,作为判定苹果设备越狱是否违法的依据,那么在中国是否也有相关的法律法规呢?
中国《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也可判定越狱合法
业内知识产权法律专家林华也在关于苹果越狱是否合法的博文中提到了相关法规,中国《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第 26 条。这项规定称:“技术措施是指用于防止、限制未经权利人许可浏览、欣赏作品┉或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提供作品的有效技术、装置或者部件”。林华进一步解释称:“技术措施必须是以保护‘版权’为目的技术措施,并不是任意的限制性技术受到版权法保护。比如说网上银行为防止无权进入账户采取的密码认证,虽然是技术措施却不受版权法保护也就不是版权技术措施,因为这种措施和版权没有关系。在这一点上世界各主要国家包括美国、欧盟(2000 年著作权指令第 6 条)和中国(著作权法第 48 条一款(六)项)的规定是一致的。”
越狱从法律角度看不会直接侵害内容版权
关于越狱是否会侵害版权,知识产权法律专家林华认为:“原生iOS操作系统限制用户到App Store和iTunes之外下载、安装软件和内容,这和保护版权并没有关系。越狱不会侵害App Store和iTunes内容的版权,何况这两个都是面对第三方的开放平台,里面软件和其它内容的版权并不是苹果的;其次,App Store和iTunes平台之外的非官方软件不等于盗版,大量合法的优秀软件因为种种原因不能在苹果官方平台上线。”此外,林华也强调了,苹果强制必须缴纳99美元的年费来获得开发者身份,下载量第一的正版软件谷歌地图被App Store下架也是完全不合理的。就像我们在超市买了一包牛奶,而超市强制规定不允许在其他便利店买同样品牌的牛奶一样。